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李雨琪)11月3日晚间,南京证券发布公告称,公司于当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425号)。
根据公告,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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